May

百无禁忌,欢迎勾搭

【龙嘎】离婚(HE)

现实设定反转,假设双云先婚后爱

特立独行艺术家龙X养家糊口歌手嘎

 

————正文————

 

最近有一个念头在阿云嘎的脑海里逐渐壮大,他想要离婚。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刚从草原进入都市,对一切都懵懵懂懂、逆来顺受的小男孩了。走南闯北的这些年,他见证了很多人和事,懂了许多以前不懂的道理。他终于明白,他和郑云龙之间的婚姻已经根本没必要维持下去了。

这天演出结束,一切都很顺利,他坐在化妆间里卸妆。那个小姑娘站在他身后,一脸憧憬地对他说:“嘎子哥,你的伴侣一定很幸福。”

“为什么?”阿云嘎听到这话很惊讶,他似乎从没有在九年的婚姻里,从郑云龙脸上见过类似于“幸福”的表情。

“你那么帅,而且还那么可靠,嘻嘻。”那小姑娘说完,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原来帅和可靠是大家对另一半最美好的期望么?阿云嘎不敢说自己是否符合这两个词,但他可以确定,郑云龙是完全不符合这个期望的男人。

三年前,他说为了音乐剧,想去魔都发展。他问阿云嘎去不去,天知道阿云嘎当初为了进歌舞团的国家编制费了多少心血,他怎么可能离开?况且当初进编制,也是为了能拿一份稳定的工资,好维持两人的生活。

最后郑云龙一个人走了,从此他们夫妻分居异地。郑云龙这回也是硬骨头了一把,去了魔都后,就再也没问阿云嘎要过钱,可是这样一来,夫妻二人的联系变得更加淡薄,两人的微信往往好几个礼拜都没有一条信息。

那天阿云嘎回到宿舍,当天正好是跨年夜,他太累了,洗完澡一个人就迷迷糊糊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结果到了半夜被冻醒。

公寓里就他一个人,其他人都出去跨年了,他打开空调,裹着毯子百无聊赖地打开手机。

聊天软件里都是别人给他发的跨年祝福,他赶紧一一回应了。对几位老师前辈更是亲自打电话过去问好。忙完这一通已经凌晨了,他终于有时间打开微博,翻着翻着他就翻到了那人的微博。

“我和大明星刘令飞的合照!”

他知道郑云龙极少经营微博,但就在今天这个日子,他竟然特地发了与另一个人的合影。

顺着这条微博看下去,在刘令飞的微博里,那张两人合照在阿云嘎看来刺目至极。

他们真的很久没见了,以至于照片里这张脸让他觉得有些陌生。照片里那两人看上去非常快乐,肩并肩头靠头,连微笑的嘴角都十分相似。

嘎子退出微博打开微信,翻到了他和郑云龙的聊天记录。消息界面空空如也,他们的上一条消息来自两个礼拜前。那天郑云龙突然发消息过来,夸他几天前在一个晚会上唱的歌好,他为此还开心了好久,现在看来,一切都是那么苍白可笑。

阿云嘎的手指在屏幕上游移许久,终于给郑云龙发去了他的新年祝福:

“我们离婚吧。”

 

阿云嘎没想到郑云龙会来找他。

他接到对方的电话时很惊讶,因为那时已经离他发那条消息过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郑云龙那天穿着件垃圾袋质感的长羽绒服,没刮胡子,头发半长不长,邋里邋遢,跟着阿云嘎回了宿舍。

阿云嘎觉得郑云龙真是一点没变,几年的摸爬滚打也没给他沾上丝毫的油腻气息,他的眼睛还是透着纯真,就连不修篇幅的样子也更像是个不懂打扮的青春期男孩。这是郑云龙最被制作人、导演们看重的气质,虽然能这样完整保持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他始终如一的穷。

他现在这一身行头里最值钱的就是脚上的运动鞋,那还是一年前阿云嘎给他买的,这双鞋对阿云嘎现在的收入来说并不昂贵,他自己有一双不同色的,今天正好就穿在脚上。

“嘎子,那部剧你接了吗?”郑云龙一坐到沙发上,完全没提离婚的事,好像这事根本不存在。

“哪部剧?”阿云嘎一时没反应过来。

“《至此无归》。”

他想起来了,前段时间是有人找他来谈过这部音乐剧,给了他面试的邀请。

“我还没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这是个很好的机会。”郑云龙有些激动,下意识地想抓阿云嘎的手,却被嘎子躲开了。

“嘿,你现在这样子就很像那个国王。”郑云龙嘿嘿傻笑一下,悻悻地说道。

“他们也找你谈了?”阿云嘎在沙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两人隔着老远。虽然他现在对郑云龙的情感只有心痛和淡漠,但他不能否认对方这几年来在音乐剧上的成就。如果剧组去找他,谈的必然是A角,而剧里适合郑云龙的A角只有国王。

阿云嘎再次打量自己对面的那个男人,先天条件优良,个高腿长,在舞台上存在感十足,大眼睛高鼻梁,让他能饰演许多自带光环的角色。阿云嘎已经可以想象郑云龙在王座上伸展着长腿,怂恿柏伊站到桌上去跳舞,那神气活现又冷酷无情的姿态。

“嗯,我会出演柏伊。”

阿云嘎喝的可乐差点从鼻孔喷出来。导演组是怎么想的?他们对着这个糙老爷们是怎么能做出这个决定的?

“你怎么了……”郑云龙显然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只是呆呆地问道。

“没什么。”虽然剧本里只是描写柏伊是主教麾下最俊美的骑士,但后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戏让阿云嘎更愿意相信他是一美少年。

“嘎子……”

“干嘛?”

“今年过年你还和我回青岛吗?”

终于你还是问了。

阿云嘎注视着那双不安的眼睛,冷静地说道:“今年我回草原。”

“那我陪你一起回去。”
“不要,我们得分开。”从结婚那天起,阿云嘎对郑云龙就是百依百顺、予取予求的,像今天这样的断然拒绝,可能还是第一次发生。

“那……”郑云龙有些手足无措,过了一会儿才又小心翼翼地问道,“这部戏你接吗?”

“不接。”拒绝让阿云嘎感觉良好,有一种报复般的快感。

“只有你能演这个角色。”郑云龙急了,他起身跨到阿云嘎的椅子旁,蹲在一边抓住了他的手,这次阿云嘎没能躲开。

对方温热的手掌包裹着自己,阿云嘎有一瞬间的头皮发麻。他又想起那张照片,刘令飞搭在郑云龙脖子上亲密的手臂,以及当时冰冷又困惑的自己。

“刘令飞,他不能演吗?”话一出口,阿云嘎就后悔了,这醋也吃得太明显。

“令飞?”郑云龙却不懂他肚中的弯弯绕绕,“他有其他戏。”

敢情只是那人没档期是吗,阿云嘎心里无名火起,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在浪费时间。他狠狠抽回手,站起身说道:“我也没空,明年我有一部电视剧要拍。”

“嘎子……”郑云龙这下真急了,起身一把抱住他说道,“我不管,过年和音乐剧你必须答应我一个。”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离婚吗?”阿云嘎说这话时没有看郑云龙的眼睛,他怕被那双眼睛中的无助刺痛。但三年前这人远走魔都,留下的伤痕至今还阵痛不止,又不得不让阿云嘎狠下心来。

听到“离婚”这个词,郑云龙像被冰到一样打了个寒颤,可怜的嘴唇被咬得发白:“因为我一直赚不到钱……买不起房……”

阿云嘎很惊讶,他一直以为郑云龙脑子里根本没有金钱这个概念。他是一个狂热的艺术家,除了音乐剧其他什么都可以不在乎,箪食瓢饮也不改其乐。阿云嘎打心底羡慕着这样的郑云龙,他自认为自己做不到这样,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心甘情愿地支撑着家里的大部分开销,就像在供养一件脆弱的艺术品。

“我以为你只知道音乐剧呢。”

“我还在乎你,嘎子……”郑云龙虽然是个无可救药的剧痴,但并不代表他脑子不好使,他也逐渐猜到了阿云嘎为什么要和自己离婚。

他绝对不能离开阿云嘎。他比谁都清楚,在一开始,嘎子对音乐剧的热爱一点都不比自己少,可是为了生活,阿云嘎选择做出退让。当初郑云龙以为自己只有更加努力地投入音乐剧才能对得起爱人的这份牺牲,虽然这份天真里无不掺杂着自私,但他是爱嘎子的,他何曾不想分担一些家里的开销,可帝都的音乐剧实在是太少了,只有去魔都,才可能打开一片新的天地。他就这样自以为是地埋头奔跑,忽略了身旁那人的反应。一想到阿云嘎会离开自己,郑云龙心里害怕极了。

“我们一起演那部剧好不好……”

怀里那人低着头,没吭声,浓密的睫毛挡住了他眼中的思绪。

郑云龙想看看嘎子的神情,却不想稍一松手,就被人挣脱了怀抱。阿云嘎转身想离开房间,龙赶紧跟上,却被他回头的一个眼神摄住。

阿云嘎在面无表情的时候,神情中自带一种疏离冷酷的威严。

很少有人见过他的这一面,他平时待人总是温文和煦的,在舞台上也多以意气风发的阳光形象为主。可郑云龙爱死了阿云嘎的这个B面,所以他想要让嘎子演他的国王,只有面对阿云嘎,他唱柏伊的每一句歌词都是发自真心,他就像一只夜莺,被国王的尖刺刺穿胸膛,哪怕鲜血直流,也要拼尽全力唱出自己胸中所有的爱。

每一份情都是真的,每一份爱都带着血,他要在万千观众面前,诉说他对阿云嘎十年来的爱恋、感恩、倾慕和崇敬。这是他为他们十年婚姻准备的惊天大礼,他买不起嘎子在乎的房子,但这是他所能准备的最浪漫的礼物。在准备这一切的时候,他一想到这个场景就会不由自主地傻笑,而跨年夜收到的这条短信,就像一盆冷水,把他从温暖的幻想中兜头浇醒。

他看见嘎子已经一只脚跨进了房间,赶紧一个健步冲过去堵住门,死命挤了进去。

 

他爱嘎子的每一寸地方,他的眉眼、鼻梁、嘴唇、脖颈…他喜欢看他跳舞,看他穿着白t跳他家乡的蒙古舞,看他跳完然后把他一把揽到床上。他的腰受过伤,以前郑云龙会帮他按摩,按着按着,看着面前光滑紧绷的脊背,他的吻会忍不住落上去,身下那人总是会被他吓得一激灵,努力扭头看向他,表情像一只受惊的兔子。
郑云龙把阿云嘎压在床上,双手捧着他的头,强迫他贴近自己,一个深吻过后,他看着对方的眼睛,觉得语言已经不能道尽自己的心情,只能恶狠狠地唱道:
“say you'll share with me one love……one lifetime!”
郑云龙突然对魅影有了全新的理解,他理解了魅影的愤恨,爱得炽烈却不能与对方心意相通的愤恨。
嘎子觉得郑云龙真是疯魔了,这个时候还要用音乐剧表达情感。
“lead me,save me from my solitude……”

孤单个屁你有刘令飞。
“say you want me with you here beside you ”
“anywhere you go let me go too”

那你别去魔都呀……
“that's all l ask of you!”
唱完,郑云龙趁嘎子还在愣神,一把把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
“你干什么!”嘎子再一次被某人成功吓到。
“不是唱了吗,这是我的全部所求。”
两个人扭在一起,一边闹一边脱衣服。

有时候语言的确比行动要苍白,而爱又是深入沟通的前提。
许多年前,嘎子和郑云龙刚在一起时,还很害羞,不太爱说话。郑云龙就老喜欢逗他,压在他身上捏他的脸,欺负他。
嘎子总是特别无辜,又不会反抗,然后生活里像小媳妇一样处处照顾着他。
郑云龙对此既感动又安之若素,他总觉得阿云嘎这人好像要通过不停为他人服务才能获得认同感似的。他还在心里想,幸亏你遇上的是老子,不然碰到其他人还不把你直接榨干。

可不知何时,自己竟然也开始把这一切都当作理所当然,而忘记用同等的爱来回馈对方。

真是个混蛋。
“原谅我嘎子。”

冬日的窗玻璃上凝结着白霜,而两人裹在被子里却温暖如春,郑云龙把头埋在爱人的颈间,声音低沉像是咕哝,“爱我,相信我……”

 

最终郑云龙还是成功踏上了和嘎子一起回草原的飞机。

那天一家人在屋里吃晚饭,饭后,难免要唱歌。

在热气腾腾的桌子旁,嘎子抱着一把吉他,扫出长串音符,带头唱了骏马归来,这是内蒙古老少皆宜的名曲。

郑云龙也跟着唱。

阿云嘎惊得瞪大了眼睛,他手中拨弦的动作不停,却不唱了,听郑云龙唱。那人竟然也唱下来了,虽然发音还是有些不地道,却唱得特有自信,神采飞扬的,赢得满堂喝彩。

“你怎么会唱蒙语歌?”

郑云龙得意得不行。

“你的每一首歌我都会唱。”不仅如此,你的每一场演出我都会看,想你的时候就看,天天看。所以那么难的蒙语歌我都能背下来。

那天郑云龙毫无意外地喝多了,醉得睡着了,脸上还挂着笑。

夜深时,阿云嘎的姐姐在屋外拉着嘎子说话:“你们在北京生活还好吗?”

“好,凑合着过呗,还能离咋地?”阿云嘎用蒙语无奈地说道。

姐姐捶了下阿云嘎,笑着说道:“你们要好好的。”

 

阿云嘎去面试了国王的角色,很顺利地通过了。

在排戏、演出的这几个月里,他和大龙又回到了吃住在一起的生活,他发现郑云龙还真和以前不一样了。比如说,这人竟然会做饭了。

阿云嘎看着面前的三菜一汤,有些难以置信。

郑云龙因为这次要出演一个美型角色,头发很细致地修剪过了,换了一个中分的造型,人一下子就清爽了很多。

然后郑先生也决定平时牺牲一点睡眠时间,来尽量满足另一半颜控的审美需求,所以每天胡子也有好好刮。但是穿衣打扮这事实在是太费脑子,他的解决方案就是,穿阿云嘎搭配好的衣服,为此他可以忍痛减肥。

比如他现在穿的居家短裤就是阿云嘎的,身上的卫衣,还是阿云嘎的。

“尝尝看。”他努力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不过放在桌下紧张的双手出卖了他。

阿云嘎尝了一块粉蒸肉,真实地惊讶了。

“很好吃。”他朝某只大猫比了个大拇指,“特别好吃,牛。”

郑云龙听到表扬,脸上笑开了花。

“那我每天都做。”

阿云嘎没想到郑云龙真的做到了,这几个月,除了午饭会一起和同事吃,郑云龙每天早起做早餐,下班后两人在超市买了食材,他又在厨房里乒啉乓啷做晚饭,从不厌倦。要不是阿云嘎有拉着两人一起锻炼身体,这几个月下来演出服还真不一定能穿的进。

《至此无归》公演后,反响很好。很多粉丝因为该剧把两人拉成CP,在得知两人夫妻关系后更是疯狂舞动。阿云嘎和郑云龙两个人也没想到,自己和对方的关系竟然会成为他们成名的一大助力。

经济条件改善后,他们还领养了五个孩子,五个小崽子个个才情出众,大儿子是美声界的流量担当,四个次子作为组合出道,神鬼通杀,老云家的声望在文艺界越来越高。

 

时光飞逝,许多年以后,有一个访谈节目邀请到双云,问起他们的故事。

“听说你们一开始坚持音乐剧生活得很辛苦?”

“主要是他比较坚持吧。”阿云嘎看了身旁的人一眼。

“恩,然后他养我。”这么多年来某人说起情话从来没脸红过。

“我们一开始条件是不好”虽然红了耳朵,但敬业嘎还是努力想若无其事地把话题拉回正轨,“我们以前在出租屋吃饭,就地板上架个宜家的小桌子,两人盘腿坐在地上吃,没饭桌嘛……”

“不是挺温馨的么?”郑会龙挑了挑眉,阿云嘎只能点头。

“你们的感情一直都那么好吗?”记者憋姨母笑憋得相当辛苦。

“没有。”阿云嘎看了大龙一眼,神情认真起来,“有一段时间大龙在魔都我在帝都,两个人见不着面,那时候我都想和他离婚了。”

女记者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了。

“嗯是啊。”郑云龙接着说道,但还没说几个字就和阿云嘎谜一样地笑了起来。

工作人员对这种场景习以为常,他们已经惹累了。

“后来我们就和好了。”郑云龙做出毫无营养的总结发言。

“……那对于坚持自己的事业和爱情,有什么心得能分享给观众吗?”

“不忘初心吧。”

“恩”

采访结束后,两人开车回家,阿云嘎一边开车一边问:“那刘令飞确定接那部新剧了吧?”

“确定了确定了,明天他就去杭州。”郑云龙无精打采地回道。

“那就好。”

“你再这么念叨他,他的老鼻炎没好的那天了。”

“哼”

在家收拾行李的刘令飞连打三个响嚏,他至今都不知道是谁暗地里想念了自己十几年,是某个粉丝吧?
一定是的。

 

Fin

 

 

 

 

评论(27)

热度(1175)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